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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经管学院    时间:2024-09-27    作者:经管学院    编辑:经管学院    点击:

湖北工业大经济与管理学2025年接收推免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由道德品质好、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须执行回避政策)。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查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4年9月28日-10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6.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或研究经历、专业或社会实践经历、以及相关成果等客观信息和条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2025推免生+经管学院+姓名”,发送至学院招生工作人员邮箱(3125312254@qq.com)。

(三)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组织复试。学院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复试。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复试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及形式

我院推免生复试为综合面试,以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考生提前熟悉腾讯会议APP操作流程)。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养20分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30分)四个方面内容。

(三)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四)复试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济与管理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3.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三)复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及复试现场录音录像等材料由招生学院负责保管同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份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推免生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五)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八、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毕业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报名参加我校夏令营,获得学院“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此类考生还须登录系统填报我院招生专业志愿。

(五)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27-59750561  

邮箱:3125312254@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

邮箱:hgdyjszb@hbut.edu.cn

十、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s://ems.hbut.edu.cn/

咨询电话:027-59750561,张老师、徐老师

联系QQ群:88450377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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